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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国际私法学科目试题: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我国在特殊情况下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合营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征收后对其采取的原则是
商事仲裁国际性的标准有
《伯尔尼公约》确定了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双国籍是指当事人同时拥有两个国籍。
准据法是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来确定的。
根据胡伯的主张,所有的行为和交易,依某一外国的法律已有效成立,只要不与内国国家主权和臣民利益相抵触,便可承认其为有效。
在确定外国人诉讼行为能力的问题上,起控制作用的法律是
外国人诉讼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的解决一般应适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当事人或外国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签订并在我国履行的合同,其形式应按我国法律采用书面形式。
早期对欧洲发生过最大影响的国际私法国内立法是
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代表人物是
罗马法中的万民法可以看作是区际冲突法的萌芽。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当事人双方依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有关争议提交给某临时仲裁庭或常设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判决的制度。
我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凡相互有继承权的数人于同一事件中死亡而不能确定其死亡先后时间的,首先可推定无继承人的先死;而在均有继承人者之间,可推定长辈先死;如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不发生继承关系,他们的财产即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继承。
国民待遇原则是调整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一般原则。
巴托鲁斯被誉为“近代国际私法之父”。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
下列情形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就法人属人法而言,大陆法系国家坚持法人法即法人的住所地法,英美法系国家则认为法人属人法即法人的本国法。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船舶救助地、最初到达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先决问题的准据法一般主张适用
根据各国立法和实践,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所选择的法律应是一国的
从内容上讲任何一个双边冲突问题范围都可以分解为两个对立的
国际私法的渊源在我国主要包括
下列属于静态连结点的有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一国法院审理国际民事诉讼案件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所应遵循的专门的程序。
在《法国民法典》率先采用国籍作属人法的连结点之前,欧洲国家自法则区别说产生起一直采用住所地法作属人法的连结点。
我国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是最密切联系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涉外民事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应是中级人民法院。
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一般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是适用旗国法、 主营业所所在地国法或登记注册地法。
欧洲最早在国内法中规定冲突规则的当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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