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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学科目试题:
依我国1986年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所作商事保留声明,我国只对根据我国法律认定为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所谓“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关系”,具体是指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际商事仲裁的管辖权只是经法律承认,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产生的。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最早设立于
法则区别说在14世纪意大利北部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新的法学理论的诞生。
国际上对属人法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即本国法和出生地法,从而形成属人法方面的两大派别。
在发生连结点的冲突时,除国籍等少数情况外,一般应依法院地的法律概念进行解释,以确定连结点之所在。
我国于1991年年批准加入1965年海牙《关于向国外关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并指定我国外交部为中央机关和有权接受外国通过领事途径转递的文书的途径。
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没有法定管辖权。
对收养实质要件的准据法,目前立法和实践的主张主要有
双边冲突规范在法律适用上体现了内、外国法律的平等对待。
立法上率先承认反致的是1896年的《德国民法施行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有
常见的准据法表述公式主要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 、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判决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判决书依法执行。
行为地法起源于
对法律规避问题引起广泛影响和深入研究的案件是
采用单一破产制的国家主张普及破产主义。
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承认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终局性效力。
凡在法院地国不具有住所的人都称为外国人。
现今各国对国民待遇通常采用E.
下列事项中不属于最惠国待遇通常适用的范围有
我国涉外经济贸易纠纷,当事人订有仲裁条款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民待遇原则是调整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一般原则。
破产管理问题一般适用
法院地法常用来指定诉讼程序方面的准据法,也可以用以解决实体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或者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
中国目前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是领土的回归和国家尚未完全统一。
区际法律冲突可以分为单一制国家内的区际法律冲突和不同法系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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